中国籍诺贝尔奖获得者截至2025年,共有屠呦呦、莫言等13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出生于中国地区(含中国台湾、中国西藏、汪伪、伪满洲国等)1。根据出生地主义(又称“属地主义”,Jus Soli)原则,他们自动取得当时所属中国政权下的国籍,即所谓“获得过诺贝尔奖的中国人”。
其中,部分诺贝尔奖得主因根据血缘主义(Jus Sanguinis)原则移籍、移民并入籍他国、参与特定政治活动等因素影响,逝世时可能不再拥有中国国籍(或单方面退籍、被除籍)。例如,出生于中国吉林省长春市2的根岸英一(逝世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印第安纳波利斯市)、出生于中国福建省厦门市的沃尔特·豪瑟·布拉顿(逝世于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市)、出生于中国上海直辖市的埃德蒙德·H·费舍尔(同样逝世于美国华盛顿州西雅图市)等。
无获奖者数据
此外,以下几位诺贝尔奖得主虽未曾以任何方式取得过中国国籍,因此并非“获得过诺贝尔奖的中国人”,但由于其外籍华人(华裔)身份,所以仍是“获得过诺贝尔奖的华人”:
钱永健(出生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2008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朱棣文(出生于美国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独立市),1997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延伸阅读🇺🇸 美国籍诺贝尔奖获得者(编撰中)🇬🇧 英国籍诺贝尔奖获得者(编撰中)🇫🇷 法国籍诺贝尔奖获得者(编撰中)🇸🇪 瑞典籍诺贝尔奖获得者(编撰中)🇩🇪 德国籍诺贝尔奖获得者(编撰中)🇯🇵 日本籍诺贝尔奖获得者(28)注释1. 该地理区域信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地图技术审查中心所公布之数据为准。自诺贝尔奖创立至今,该地区领土主权在不同时期归属于大清帝国(1636—1912)、中华民国(1912—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等,需根据授奖时间具体确定。2. 该地区是时在“伪满洲国(1932—1945,系傀儡政权)”实际控制之下,但所属的领土主权未通过有效性被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承认的条约进行让渡,仍归属于中华民国。